农业农村部:举报非洲猪瘟违规行为属实,奖3千至1万元

   yekai   中新经纬    2019-11-22 13:15:15
【导读】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22日电 农业农村部网站22日发布《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指出,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原则的举报,农业农村...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22日电 农业农村部网站22日发布《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指出,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原则的举报,农业农村部给予举报人每次税前3000-10000元不等奖励

  《办法》列出了养殖场(户)发现生猪异常死亡不予报告;未及时报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擅自处理不明原因死亡的生猪;开具虚假检疫证明、不检疫就出证、违规出证以及违规使用、倒卖产地检疫证明等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私屠滥宰或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生猪及其产品;生产、销售、屠宰、加工、贮藏、运输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及其产品等10类举报内容。

  举报要件包括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和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掌握;举报情况经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记录,并查证属实。

  《办法》同时公布三种举报方式: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通过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受理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或农业农村部举报。农业农村部受理举报电话为:010—59194768。举报内容由受理举报部门为主组织核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理。

  奖励标准方面,《办法》明确,由农业农村部受理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原则的举报,农业农村部给予举报人每次3000-10000元(税前)不等的奖励。举报为防控非洲猪瘟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一次性给予举报人高于前款规定标准并不超过30000元(税前)的奖励。(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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