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示期为5天(自公示之日起)。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实名方式来人、来函、来电。对匿名提出异议的不进行审查复核。
联 系 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024-23447256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3日 附件:项目名单:
1.辽宁省宽甸县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项目
2.辽宁省东港市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项目
3.辽宁省丹东市动物疫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项目4.锦州市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5.彰武县购置动物防疫专用设施项目
6.铁岭市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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