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0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公告

   j1018256129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01-08 10:00:00
【导读】公 告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1年第3号)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
公 告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1年第3号)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6号),2020年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26分,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02分。考生从2021年1月4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现就广东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申请授予
  考试成绩达到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21年1月6日-2021年2月6日期间,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自主选定考点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生成《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
  2021年2月6日18时申请端口将会自动关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将无法办理。
  二、资格证书颁发
  经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考生,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3月26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2份到网上资格申请授予时自主选定的考点领取资格证书。
  三、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并已经网上申请的,在2021年2月22日-2月26日期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2份,到申请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于2021年3月22日-3月26日到申请地领取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补发的资格证书。
  四、注意事项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需调整证书领取时间、方式等,各地将通过适当方式通知考生,请各考生在报考平台如实填写本人地址及手机号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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