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云农办牧〔2021〕53)号文件、《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2号《兽用生物制品的经营管理办法》等要求,2021年8月2日至8月17日,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与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全区兽药饲料经营户、畜禽养殖户、畜禽贩运户进行全面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与动物卫生监督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0俩/次,对辖区18个乡镇街道,开展业务培训15次,(参会人员548人)。
执法人员与全区兽药饲料经营户、畜禽养殖户、畜禽贩运户签订防疫监管责任书220份、承诺书380份,发放隆阳区依法依规经营兽药告知书140份、违禁药品宣传单600份。
执法人员检查兽药、饲料、规模养殖户548户,共查获无证经营兽药10户、无证经营饲料1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8份。
执法人员检查中收缴兽药无二维码针剂21盒,违规销售各类药物124瓶,各类添加剂471包,不合格饲料1袋。
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执法人员对兽药经营企业,主要查看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兽药可追溯体系系统,有无违禁药品、限用药品及过期药品。
二、执法人员对饲料经营企业主要查看台账记录、饲料标签、饲料的保质期、营业执照。
三、执法人员对规模养殖场主要查看养殖台账、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禁用药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安全生产。
四、执法人员对诊疗机构现场查看企业相关资质证照、上墙管理制度、购销台账记录、诊疗机构兽药采购使用记录、诊疗处方记录等相关信息。
通过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一行有效净化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防范重大动物疫情风险和隐患,为打造绿色有机畜产品和畜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免责申明:本栏目所发资料信息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大家学习、交流。我们尊重原创作者和单位,支持正版。若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直接点击提交联系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