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开展四大专项行动强化兽药监管

   j1018256129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12-16 11:00:00
【导读】一是开展兽药质量和残留监测行动。严格执行畜产品兽药残留追溯制度,增加兽药残留抽检范围和批次,全市下达2020年兽药抽检计划20批、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
一是开展兽药质量和残留监测行动。严格执行畜产品兽药残留追溯制度,增加兽药残留抽检范围和批次,全市下达2020年兽药抽检计划20批、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15批,目前已完成兽药抽检计划20批,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1年)》文件要求,在养殖环节认真落实规范采购、规范使用、规范记录、责任承诺管理制度,重点加强了兽药安全使用环节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指导兽药使用者规范、科学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兽药使用记录制度,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
  三是开展饲料兽药添加剂清理工作。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574人次,对全市337家兽药生产经营门店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提升了药物添加剂退出的管理水平。
  四是推进抗菌药专项整治。深入开展2020年农业农村部第一季度和全省1-6月、第二季度和全省7-8月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查处工作,在经营使用环节加强排查,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超标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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