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9年秋季种猪生产性能检测的通知

  
  • xiaoz   农业农村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 2019-06-26 12:02:00
    【导读】 关于受理2019年秋季种猪生产性能检测的通知 各有关种猪场: 我中心定于2019年8月20日受理2019年秋季种猪生产性能检测(第四十八期)。请按以下要求做好有关送检工作: (一)猪场送检猪以...

    关于受理2019年秋季种猪生产性能检测的通知

    各有关种猪场:

    我中心定于2019年8月20日受理2019年秋季种猪生产性能检测(第四十八期)。请按以下要求做好有关送检工作:

    (一)猪场送检猪以终端父本为主,送检猪场包括原种猪场,拟申报原种猪场的猪场,以及接受监督检测的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

    (二)各场送检种猪的父母应是已登记的核心群种猪或计划报登记的核心群种猪的后代。送测时送检种猪在70日龄以内,体重在25kg以内。送检的种猪需从7月20日起在场内隔离饲养。

    (三)送检种猪必须在送检前完成重要传染性疾病的免疫接种工作,并注明送检猪及其父母重要传染性疾病的疫苗免疫接种情况。本中心不接收伪狂犬gE抗体阳性、非洲猪瘟抗原或抗体阳性种猪,若发现,将全群实施无害化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受测的种猪将依据NY/T 822-2004 种猪生产性能测定规程进行检测,测定结束后,由本中心出具生长性能检验报告。测定期间中心将进行血液学、唾液学等健康性能监测。

    (五)送检前一周,请短信告知拟送检单位名称和拟送检种猪数量,以便安排栏位。请送检猪场到养猪信息网(www.gdswine.org)下载《种猪送检申请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需在送测种猪时提交至本中心。

    农业农村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2019年6月19日


    更多有关种猪

    免责申明:本栏目所发资料信息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大家学习、交流。我们尊重原创作者和单位,支持正版。若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直接点击提交联系我们,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
     
    图文热点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辽ICP备1101650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