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回乡创业养虾被哄抢,法律应该保护创业者利益

   prknp082   南方周末    2019-11-06 04:03:54
【导读】基围虾 (IC photo/图)只有农业创业者的合法利益得到足够的保护,才会有更多人愿意参与农业创业,才会有充足的农产品供应市场。如果容忍“小恶”,让农...
90后回乡创业养虾被哄抢,法律应该保护创业者利益

90后回乡创业养虾被哄抢,法律应该保护创业者利益

基围虾 (IC photo/图)

只有农业创业者的合法利益得到足够的保护,才会有更多人愿意参与农业创业,才会有充足的农产品供应市场。如果容忍“小恶”,让农业创业者不得不付出高额的成本,会打击他们的积极性,提高农产品成本,不仅农村发展无从谈起,最终每个消费者都要为此付出代价。

一位90后大学毕业生回乡创业,搞基围虾养殖,没想到却被乡亲们“哄抢”,让他损失惨重。其实,在不少农村,这种向外来户“打秋风”的现象很常见,已经成为有意向到农村创业的人不得不考虑的因素。这种风气应该依法打击,保护农业创业者利益。

据媒体报道,90后创业者刘正轩在长沙从事水产养殖,已经小有成就。前年,他与老家湖南邵阳洞口县的一个养殖户合作,养殖基围虾。让人想不到的是,到了收获的时候,却被当地村民哄抢。虾池被迫晚上偷偷捕虾,以免让村民知道了来抢。这导致了严重的减产和损失。

刘正轩的经历是很多到农村创业的人经常要面对的。2019年夏天曾经有报道,河南某地瓜农承包了200亩地种西瓜,到了西瓜成熟的时候,附近的村民成群结伙来偷瓜,被偷的瓜比卖掉的还多。浙江嘉兴也同样发生了“摘瓜”事件,20多个大棚的西瓜几乎被偷光。

有人说你报警啊。但是报警之后,警察似乎也没什么办法制止。刘正轩的虾池被哄抢后,工作人员曾经多次报警,但警察到了也只是呵斥和制止,并没有进一步处理。警察一走,村民又来了。到后来甚至报警也没用了。甚至还有村民在和工作人员起冲突之后假装受伤,反而报警称工作人员打人。

在之前媒体报道的几起偷瓜事件中也是如此。警方似乎对偷窃、哄抢者无计可施。在河南瓜农被偷事件中,瓜农多次报警都不了了之。直到有两个偷瓜者被瓜农抓住,拉扯过程中从电动车上倒地受伤,竟然报了警,而警察竟然让瓜农赔偿偷瓜人医药费。这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即便如此,警方所做的,也只是让偷瓜者退还瓜农的赔偿款,又帮瓜农“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醒目标语提醒劝解随意摘瓜行为”。瓜农被偷的损失仍然无法追回。浙江嘉兴的瓜农,抓到偷瓜贼后报警,警方却说,他们是听信了“西瓜不要了”的谣言才去摘瓜,没有偷窃的主观故意,不能立案,只能按民事纠纷调解。

还有人以“捡漏”为哄抢者辩护。洞口县岩山镇党委书记在接受采访时说,据他们了解,不是哄抢,而是养殖户捞完虾之后,村民去“捡”一些剩下的小的。而村民则说,“捡漏”在当地是比较常见的事,是这位大学生“小题大作”了。确实,在农村,别人收获之后再去“捡漏”,是有传统。但是那要等主人家收完了,确实不要了,才可以去的,如果主人不让捡,那就不能捡。像这样不顾劝阻,强行下塘,甚至和主人打起来,绝对不是“捡漏”,而是哄抢。

对于这种偷窃和哄抢行为,并非没有法律手段可以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刑法还规定了“聚众哄抢罪”,如果纠集3人以上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构成聚众哄抢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法律手段可用,就要严格执行,不能“法不责众”。在这些案件中,可能每个人偷抢的东西价值都不高,几十元或者几百元,但是参与的人多了,物主损失就很惨重,动辄上万元。这对农业创业者来说不是小数目。只有农业创业者的合法利益得到足够的保护,才会有更多人愿意参与农业创业,才会有充足的农产品供应市场。如果容忍“小恶”,让农业创业者不得不付出高额的成本,会打击他们的积极性,提高农产品成本,不仅农村发展无从谈起,最终每个消费者都要为此付出代价。

辛省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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