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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不只要注重环保 食品安全也很重要

     猪OK网  2017-03-02 15:02:00
【导读】   2月21日,《“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对外发布,提出重点治理10项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加大对国内疫苗生产企业的检查频次,并对进口药品品种开展境外生产现场检查。小编今天就和大家探...

  2月21日,《“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对外发布,提出重点治理10项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加大对国内疫苗生产企业的检查频次,并对进口药品品种开展境外生产现场检查。小编今天就和大家探讨一下这两项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将给养猪人带来怎样的影响,并与大家分享一下先关的食品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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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食品规划提出重点治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使用工业酒精生产酒类食品、使用工业硫磺熏蒸食物、违法使用瘦肉精、食品制作过程违法添加罂粟壳等物质、水产品违法添加孔雀石绿等禁用物质、生产经营企业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保健食品标签宣传欺诈等10项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和相关违法行为。完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研究破解“潜规则”的检验方法。药品规划则提出,加大国家级每年全覆盖检查境内血液制品和疫苗生产企业的频次,每年对40—60个进口药品品种开展境外生产现场检查。

  规划的出台主要影响畜牧业中猪肉生产、加工、销售环节从业者以及兽用疫苗生产企业。

  对猪肉生产环节从业者即养猪人和屠宰企业而言,主要影响在于国家对猪肉兽药残留及“瘦肉精”等违法添加剂的检测会更加严格,养猪人在使用兽药是需要更加谨慎。这一点从近日食药总局出台的《关于动物源性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兽药残留若干管理规定的公告》得到了侧面证明,该项公告主要针对“动物源性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即肉制品加工、销售企业,列出了十大要求,明确禁止肉制品加工销售企业使用、销售兽药残留超标、含非法添加剂、病死猪肉等不合格猪肉或来源不明猪肉,并要求企业逐步建立建立相应稳定的供货渠道,进行供应商审核,从源头断绝与不合格猪肉生产者的合作。这代表着肉制品加工、销售企业,商超等对屠宰企业提供的猪肉的检验将更加谨慎严格,并根据信誉形成相应的固定渠道,与之对应的,屠宰场对养殖场提供的生猪的检验检疫也将愈渐严格,养猪人在环保大关之外将迎来另一道食品安全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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