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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兽医体制改革经验交流 提升兽医资格证考试质量

     中国兽医发布  2017-02-24 17:01:00
【导读】   近年来,随着乡镇兽医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以医养医”空间受到深度挤压,相当一部分乡村兽医在市场经济的刺激下,开展从事兽药、饲料等多元化经营。以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为例,该县登记备案并在县内从业的乡村兽医共有150 人,其...

  近年来,随着乡镇兽医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以医养医”空间受到深度挤压,相当一部分乡村兽医在市场经济的刺激下,开展从事兽药、饲料等多元化经营。以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为例,该县登记备案并在县内从业的乡村兽医共有150 人,其中直接或兼营兽药的74人,占49.3%,仅21人办有《兽药经营许可证》,占28.4%。

  随着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的加快推进,规范兽药经营服务势在必行。但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之后,每个乡镇畜牧机构只有2-3名工作人员,既要从事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又要承担畜牧科技推广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任务,点多面广、人少事多,如何加强乡村兽医和兽药管理,是深入推进现代兽医行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摆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主要做法

  针对当前乡村兽医现状以及在兽药GSP认证推进中暴露的一些问题,沙洋县立足实际,大胆探索,通过“五统五分”的做法取得了可喜成效。

  (一)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沙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兽医兽药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在具体推进过程中,首先沙洋县开展了民意调研,组建调研小组深入该县13个镇、46个兽医诊所(经营门店),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个别沟通、实施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为开展试点夯实群众基础。其次沙洋县开展试点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沙洋县乡村兽医诊疗点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沙洋县乡村兽医诊疗点认定标准》,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同时,选择了畜牧产业发达、诊所场所相对集中、兽医参与积极性较高的拾桥镇和后港镇的7个兽药经营门店作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积累经验。最后全面铺开,在试点基础上对方案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在该县推广,目前,该县已有28家通过了验收。

  (二)统一标准,分项把关。在该县范围内,执行“七个一致”标准,并逐一对照标准,分项把关验收。一是站点设置一致。要求乡村兽医诊疗点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乡村兽医诊疗许可证》,必须有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场所,必须配置听诊器、体温计、注射器等诊疗器械和设施,诊疗点不准放置饲料或与诊疗活动无关的物品。二是制度张贴一致。诊疗点必须张贴有《乡村兽医管理制度》《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沙洋县乡村兽医登记备案证》等,放置“沙洋县乡村兽医服务承诺”牌,公开服务范围、服务事宜、履行义务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三是药柜规格一致。规定每个诊疗点统一设置1-2个,宽约0.85 米、高约1.8 米,上下3-5格不锈钢药柜。同时规定,每个诊疗点存储兽药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与兽药GSP门店形成明显区别。四是诊疗单据一致。问诊用药严格实行诊疗单制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统一印制设有畜主姓名基本信息和畜别、年龄、症状等内容的诊疗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备查、第二联交畜主,兽医出具诊疗单的同时负责在畜禽养殖档案上记录诊疗情况,着力规范诊疗和养殖行为,便于加强疫病监测。五是台账管理一致。诊疗点按照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提供的登记备案合格的《兽药指南》采购药品,并规范填写《兽药购进记录》和《兽药使用记录》,明码实价,公开服务。六是人员培训一致。多次邀请华农、长江大学、省畜科所专家和省市领导,对乡村兽医、兽药经营人员实行脱产培训,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七是标牌悬挂一致。诊疗点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后,统一悬挂诊疗点登记标牌,便于公众识别和行业监督,并一年一审查,审查合格的才能予以续牌。

  (三)统一要求,分摊费用。一方面,专款支持。县畜牧兽医局从办公经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诊疗点的标牌和公示牌制作,以及印制兽医诊疗单、兽药购买及使用台账和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自行配套。诊疗点按照统一规划和要求,自行解决门店改造、墙面粉刷、药柜配置、办公桌椅购置所需费用。经决算,升级改造1个诊疗点需2000元左右,其中畜牧部门和诊疗点各约分摊50%。

  (四)统一采购,分散经营。以优质、优价、优服为前提,建立兽药采购平台,确保诊疗用药规范。同时,召集该县乡村兽医诊疗点业主,按照自主提名、公平竞争、当场表决的办法,民主推荐1名县级兽药代理商,负责该县乡村兽医诊疗用药的采购、经营以及药品质量事故的协调。县级代理商与今楚公司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所有药品实行厂价到县,保证药品品质和价格;县级代理商与乡村兽医诊疗点签订药品销售协议,负责提供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所有乡村兽医诊疗点统一使用采购产品,确保药品质量可追溯。一旦发生药品质量纠纷,今楚公司全权负责处理,确保各方利益得到维护。

  (五)统一监管,分类处置。将县域内的原有46家兽药经营门店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严格对照兽药GSP认证规范,对原通过兽药直营连锁GSP认证的10家经营门店重新进行了验收。在个人申请、镇级审查、县级验收的基础上,对其中的28家整改达标的,升级为诊疗点。对于整改后,依然不符合乡村兽医诊疗点设置条件的8家兽药经营门市部予以了取缔。

  二、基本成效

  (一)规范了“三类”行为。一是规范了兽医诊疗行为。通过对未经登记备案的执业(助理、乡村)兽医在兽药GSP门店从事动物诊疗的行为进行清理,严肃查处无证行医行为3起,起到了查处一例、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形成了***上岗、持证从医的良好格局。二是规范了兽药经营行为。定期开展兽药登记备案和产品质量抽检,确保了兽药经营硬件达标、资质合法、药品合格率达到100%。三是规范了兽药使用行为。乡村兽医每次用药必须如实出具诊疗单,真实记录畜禽患病情况,不仅强化了兽医用药责任,而且还规范了用药行为,也为加快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奠定了基础。

  (二)实现了“三个”提升。一是提升了兽药管理水平。一方面,通过对兽药GSP门店、乡村兽医诊疗点、非法经营场所分类采取达标认证、升级改造、取缔关停等管理措施,建立了GSP门店只售药、诊疗点只用药的兽药管理新格局。另一方面,通过加盟今楚首创兽药采购平台,集中采购,统一供给,并实行电子化管理,有效实现了兽药产品质量可追溯。二是提升了兽医管理水平。以实施诊疗点升级改造和年检审查为平台,强化了乡村兽医登记备案,建立了定期培训制度,提升兽医的业务能力,将乡村兽医的日常管理真正落到了实处。三是提升了乡村兽医队伍形象。通过改造升级,乡村兽医诊疗点更加美观,改变了乡村兽医一个出诊包、一枝注射器、一把阉割刀的“土兽医”形象,提升了乡村兽医的从业自信心和职业归属感。

  (三)强化了“三种”责任。一是强化了政府的监管责任。在升级达标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对动物防疫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通过规范化管理,也使得畜牧主管部门的监管更有针对性,效率明显提高,效果明显增强。二是强化了乡村兽医的疫病防控责任。通过对乡村兽医诊疗点的升级达标,对不合格的诊疗点的取缔,乡村兽医的整体服务水平和能力得到了提升。同时,各乡村兽医的职业认同感也有所增强,更加积极主动的投入到疫病防控工作中,起到了以诊促防的作用。三是强化了养殖户的食品安全责任。由于畜禽发病时间、治疗方法、用药品种、治疗效果等有迹可循,从养殖户源头杜绝了使用氯霉素、呋喃唑酮等违禁药品,同时也利于监督落实兽药休药期制度,更好的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兽药是养殖生产中的重要投入品,事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效和养殖业健康发展,事关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做好兽药监管工作,抓好兽药经营流通环节再规范行动,尤其是做好乡镇兽药经营的转型,是维护兽药流通环节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兽药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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