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制定实施《东莞市生猪屠宰企业监督检查规范》

  
  • xiaoz   互联网  
  • 2016-10-11 14:00:00
    【导读】  东莞市农业局官方网站昨日公布了《东莞市生猪屠宰企业监督检查规范》的内容,这是我市首次制定对生猪屠宰企业的检查办法。从即日起,市农业局和各镇街将依法对生猪屠宰企业作细致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公布。   对生猪作临床健...

      东莞市农业局官方网站昨日公布了《东莞市生猪屠宰企业监督检查规范》的内容,这是我市首次制定对生猪屠宰企业的检查办法。从即日起,市农业局和各镇街将依法对生猪屠宰企业作细致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公布。

      对生猪作临床健康检查

      记者昨日翻阅了该《检查规范》,发现检查环节较多,一环扣一环,例如,生猪进场时要有临床健康检查。

      生猪进场检查是这样的: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生猪无违禁药物承诺书和供莞电子标识(或网上交易信息);对进场生猪进行临床健康检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进场生猪违禁药物进行自检;规定时间内,凭驻场检疫人员出具的《基地生猪确认通知书》进场。

      生猪通过进场检查后,进入待宰检查,主要包括:是否及时对生猪体表进行清洁;是否达到宰前停食静养的要求;是否对临床健康检查状况异常的生猪,进行隔离观察或者按检验规程急宰;是否按规定进行检疫申报;是否如实记录待宰生猪数量、临床健康检查情况、隔离观察情况、停食静养情况,以及货主等信息。

      生猪屠宰后须用冷链配送

      该《检查规范》对生猪屠宰出场后的“待遇”作了规定:检查生猪产品是否附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胴体外表面是否加盖检验合格章、动物检疫验讫印章,经包装生猪产品是否附具检验合格标志、加施检疫标志;是否如实记录出场生猪产品规格、数量、肉品品质检验证号、动物检疫证明号、屠宰日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采用冷链配送方式运送生猪产品。

      值得关注的是,要检查生猪屠宰后是否冷链配送。我市从今年6月1日开始,向全市推广生猪冷链配送,避免出现注水肉等现象。

      镇街每季度检查一次

      市农业局将按照该《检查规范》要求,每年由局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对全市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

      各镇街农业部门每季度对辖区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一次日常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市农业局。在动物疫情排查、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受市农业局指派或者存在生猪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等特定条件下,各镇街农业部门将增加对生猪屠宰企业监督检查的频次。

      市农业局、各镇街农业部门将分别建立生猪屠宰企业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企业一档案,全面记录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痕迹化管理,并分年归档。检查结果向全市公布。

    标签

    生猪屠宰,屠宰规范,屠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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